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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第一中学2025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教师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市第一中学2025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教师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市第一中学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嘉兴市第一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02年,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之一。1981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评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3年被评为浙江省首批32所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之一。优秀校友包括屠守锷、潘君骅等12名两院院士,金庸、茅盾等文坛巨匠,何东昌、沈觉人等各界精英四万余人。学校现址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校园占地面积158亩,高中教学班48个,在校学生2000余人。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类型5个,计划招聘教师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学历/学位要求

1高中数学教师1数学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对于“C9联盟”高校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6所)毕业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2高中物理教师1物理学类、力学类、天文学类、地球物理学类、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3高中化学教师2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海洋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4高中英语教师1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5高中音乐教师1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科教学(音乐)

备注:“所需专业/学科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符合本科学历学位报考条件的,按照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的对应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2023届、2024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学历/学位”层次以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报考的,其前一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作该要求:

1.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第一轮A类36所)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6所)的毕业生;

3.应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教师岗位且曾获得过对应学科全国竞赛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以网络形式进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5日13:30前,应聘人员扫描识别二维码登录“2025年嘉兴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网络报名平台填报个人正确报名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前一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②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③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4)相关必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报名审核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市第一中学官网公布,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准予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所填邮箱收到相应电子邮件后及时回复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回复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并视作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暂定在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地点在嘉兴市第一中学(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纺工路1236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以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教学工作为基本标准。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6名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不到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承诺签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试讲(高中音乐教师岗位为技能测试)与回答问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市第一中学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位次;若仍相同,则另行安排专业测试确定位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位次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嘉兴市第一中学官网(网址:www.jxedu.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5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第一中学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第一中学官网(网址:www.jxedu.net),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市第一中学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六)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8:30-11:00或14:00-16:30电话咨询学校。本次招聘拟赴北京师范大学(暂定3月2日下午2:30,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大厦101宣讲室)开展校园现场宣介活动,应聘人员均可以参加现场宣介活动(非本校人员如有意向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现场宣介会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做好信息报备,当天凭身份证入校)。

联系电话:0573-82822060

联 系 人:姚老师,潘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点击查看>>>

1.2025年嘉兴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

3.择业期承诺书(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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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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