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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库伦旗2025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库伦旗2025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1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比选岗位

本次共计划比选中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比选范围及条件

(一)比选范围

比选对象为旗内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比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及专业。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年龄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年龄认定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中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任免审批表》为准)。

7.在编在岗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6日后出生),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应聘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上述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2月16日(不含)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比选程序

比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月22日9:00开始至2月24日17:00截止。报名地点:旗教体局一楼人事股。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

(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个人征信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及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含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比选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由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比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比选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其他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4.资格初审。本次比选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初审由旗教体局负责。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任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虚假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面试

1.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最低分数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时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英语学科使用英语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以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

4.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比选计划数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旗比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比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办理调转手续,并依据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比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比选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本次比选全过程。在比选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比选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资格审查环节要高度负责,对因把关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比选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比选工作中,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同一环节只递补1次。

(三)本次比选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比选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比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咨询电话:0475-4777430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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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岗位表.xlsx

2.2025年库伦旗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教师报名表.doc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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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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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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