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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20名公告

广东翁源2025年“粤聚英才·粤见未来”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和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翁聚英才·源来有你”系列招聘活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翁源县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情简介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部,因处于北江支流滃江之源而得名。全县面积约2175平方公里,东与连平县相连,南与新丰县交界,西与英德市、曲江区接壤,北与始兴县、江西省毗邻,人口约42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兰花之乡”“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翁源素有“粤北南大门”之称,是韶关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窗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已形成“三纵一横”高速公路网,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翁源县教育局是代表翁源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共52所,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9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14所,幼儿园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属事业单位3个(翁源开放大学、翁源县教师发展中心、翁源县教育事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批次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共20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5年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了解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非在职),需符合《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含实习期)。其中:①2025届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②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按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四)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2年以来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受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选择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1日上午8:30至2025年3月7日17:30,登录“广东翁源2025年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ydepxygkzp202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选择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9日(周日)上午9:00—11:00,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南昌紫阳大道99号)图文信息中心圆厅翁源县教育局招聘展位进行现场报名。

3.本次公开招聘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的,视同未报名处理,责任自负。

4.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其中一种报名方式,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网上报名的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按顺序扫描成图片,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至报名系统。现场报名的按顺序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现场报名点,报名后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初审后返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彩色打印)(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成绩单、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不得聘用。

(4)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其中一种:①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②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③提供《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的,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都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于2025年3月9日9:00—11:00,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南昌紫阳大道99号)图文信息中心圆厅翁源县教育局招聘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后由审核人员查验资料。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为报名所需资料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照片建议不要采用美颜相机或采用过度美颜的照片,尽量素颜照片,否则可能造成照片和身份证比对不通过的问题)。

3.报名实行诚信报考,翁源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对照岗位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复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完善的,须在2025年3月9日12:00前完成补充并提交,逾期不补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复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5.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加入本批次校园公开招聘微信群,后续相关考试环节将通过本批次校园公开招聘微信群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校园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考试(面试)

1.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考试(面试)由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翁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2.考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

3.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报到迟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个人面试分数,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名确认。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5.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及后续环节资格。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怀孕应聘人员生产完毕后,由应聘人员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3.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没有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须在翁源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翁源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中关于“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的人员,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4.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安置补助;

5.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县级人才公寓,2年内免租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为方便联络,所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翁源县教育局无关。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翁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告内容、政策进行解释。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或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0751—2811969(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0751—2860879(翁源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0751—2873961(翁源县教育局)。

附件1:广东翁源2025年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doc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中共翁源县委组织部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翁源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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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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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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