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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县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深入推进“五好”教育工程,促进长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引进单位及计划数

本次教育人才引进均为高中教师岗位,其中,长沙县第一中学8人,长沙县实验中学8人,长郡自贸临空高级中学10人,长沙麓山国际昌济中学8人,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16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长沙县2025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2023、2024、2025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6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3月2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研究生或本科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均须在报名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全过程。在公开引进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长沙县编制备案管理教师;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现场资格复审—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引进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3月7日16: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资格初审:2025年3月5日—3月7日。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系统报名功能于3月7日16:00准时关闭,关闭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修改或补报。

2.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人员,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适岗能力评价

1.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考生进入适岗能力评价环节,入围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以引进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8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并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3.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仅作为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适岗能力评价相关材料的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试教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试教环节。

2.入围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3.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由长沙县教育局提供。

4.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以引进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折算

考生的总成绩由试教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以引进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2.因考生放弃导致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1.选岗后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在长沙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因此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引进聘用后符合长沙县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相关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监审科):0731-84069019(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附件:

1.长沙县2025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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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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