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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赴湖南师范大学提前招聘新教师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江山市2025赴湖南师范大学提前招聘新教师3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赴湖南师范大学提前招聘部分2025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学校

招聘学科

招聘计划数

1

浙江省江山中学

语文

1

2

数学

1

3

物理

1

合计

3

注: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聘范围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1.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

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名时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近。

三、招聘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7日15:00-18:00,

2025年3月8日7:00-8:20。

(二)报名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104教室(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考生于3月7日中午12点前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vm/OtbJ00f.aspx 进行预报名,并于3月7日15:00-18:00或3月8日7:00-8:20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包含专业水平考试和教学水平测试两个环节,满分各100分。先进行专业水平考试,根据专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教学水平测试人员名单,如果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出现同分则均进入教学水平测试环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水平考试人员确定教学水平测试人员名单,然后组织进行教学水平测试。具体方式如下:

1.专业水平考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的难度相当于高考题。

2.教学水平测试。教学水平测试的形式为试讲,先备课40分钟,再模拟无学生状态下上课15分钟。教学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专业水平考试成绩×50%+教学水平测试成绩×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拟录取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招聘总成绩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三)签约

拟录取人员须签约,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拟录取人员的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由拟录取人员自理。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含见习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七)实习

所有拟录取人员须在2025年暑期结束前到江山中学参加2至3个月的随班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江山市教育局在2025年暑期期间对涉及到拟录取人员报名资格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则取消拟录用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九)新教师培训

要求拟录取人员于2025年8月到江山市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中发布。未按时报到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二)实施购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江山市人才政策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聘用人员不服从江山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四)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五)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可在其他提前批次教师招聘中进行补录。

(二)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提前批新教师招聘由江山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35687。

(五)其他招聘场次根据工作安排和各师范院校招聘会安排另行确定通知,详情请关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告公示”栏和“江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提前批新教师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二楼209室组织人事科。

附件:

1.浙江省江山市2025年提前批新教师招聘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应届生证明(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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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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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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