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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5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5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崂山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人(详见附件1《2025年青岛市崂山区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不低于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公办普通中小学事业编制在岗教师,且现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9.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区县级及以上相应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10.应聘人员报考须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崂山区事业编制教师;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相应年龄、荣誉称号或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3月12日。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https://ces.jiuyejie.cn/front/web/?pid=547343054844109084,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6:00

网上初审:2025年3月12日14:00—3月19日16:00

初审结果查询:2025年3月12日14:00—3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可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5.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简历,须从参加工作起填写。

7.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相关材料”栏时,须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照片应与原件保持内容、方向一致,照片内容务必清晰、完整,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

(3)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4)获得的荣誉证书或公布文件(选取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提报);

(5)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或同意解约证明(对出具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三)网上初审

选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初审结果查询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2025年青岛市崂山区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复审及后续选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选聘单位通过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5年青岛市崂山区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获得的荣誉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选取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提报);

(七)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或同意解约证明(对出具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首页下方的“专题专栏——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称崂山政务网,下同)。

五、考试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其中试讲和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试讲和答辩成绩,按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将通过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则加试答辩,按加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选聘期间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环节。对按规定需要体检复检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和体检顺序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相关信息将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按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崂山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八、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选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青岛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九、相关待遇

根据《崂山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本次选聘的人员属于中小学名师人才类别,录用人员符合相应人才条件的,经崂山区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按照中小学名师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待遇,其中,B类人才可给予总额150万元的生活补贴,C类人才可给予总额100万元的生活补贴,D类人才可给予总额50万元的生活补贴。

引进人才类别:

B类:齐鲁名师、山东省特级教师,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6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C类: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特级教师、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D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用人单位与引进的各类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相应职责,服务期限不低于10年(或工作至退休年龄),未满10年(已到退休年龄的除外)而终止在崂山区属公办学校工作的,个人需退回已领取的奖励扶持资金。

十、有关说明

(一)选聘相关信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首页下方的“专题专栏——崂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中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7531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5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人公告1.2025年青岛市崂山区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表.xls

           山东青岛市崂山区2025选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人公告2.同意应聘证明(模板).docx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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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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