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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2025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1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市2025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128人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工作,选拔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根据市委编委下达的2025年度市直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决定使用事业编制为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12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及郑州大学40所院校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7所院校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三)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22所院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四)将北京体育大学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上海体育大学、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体育教师招录范围;

(五)将中央音乐学院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音乐教师招录范围;

(六)将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小语种教师招录范围;

(七)将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美术教师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有的教师资格层次及专业应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层次和专业应聘,且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体育舞蹈专业应聘人员取得高级中学或相应层次体育、舞蹈、音乐教师资格均可。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招聘体检要求。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学科专业目录要求(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要求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物理学科除外),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目录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

用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共计112名。

中职类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体育、日语、俄语,共计16名。

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直招计划总量内对学科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录程序

(一)时间安排。2025年3月3日至3月12日,22所市直学校分四组到部分高等院校设立招聘站点进行现场招聘,周边或邻近省份符合条件毕业生可就近参加。各组招聘小组行程安排见附件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2025年度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招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载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纸质协议书的,可提供院系或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现场登录网签系统查看就业状态);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为资格条件应聘的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和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

(8)能够证明专业能力的重要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

(9)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10)202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

招聘条件为师范类毕业生的,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为师范类的,需另外提供佐证材料。体育学科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比如足球、篮球等),须提供院校证明、参赛(等级)证书、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综合判定。

(三)资格初审。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考官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依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

(五)试讲。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考生准备15分钟后,讲授一节1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六)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用人学校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七)双向选择。用人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八)考核。通过查阅初步人选个人档案,向其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院校出具平时表现签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纪录者初步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资格复查。签约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将个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德才表现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荣誉证书(以此资格条件应聘的本科生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递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十一)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学校概不负责。

依据洛阳市相关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生活补贴等优惠。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379-63253196 0379-63935271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招聘对象仅限本实施方案范围内国内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

(三)此次招聘后续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应聘毕业生及时关注。

(四)各招聘小组行程会受到应聘人员数量、天气等原因影响,如有变动,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信息。

(五)因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为创新办学模式试点单位,学校自行安排其招聘行程,行程信息将在相关高等院校就业平台发布。

点击查看>>>

1.洛阳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

2.202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行程安排表

3.202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

4.202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模板)

5.2025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面试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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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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