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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2人公告

为提升我县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满足职业教育专任教师的需求,剑河县教育局购买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

性质:临时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临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年龄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规定年龄要求执行。

(四)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招聘考试。

(五)2025年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信息发布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招聘有关公告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剑河零工市场公众号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我公司参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人社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县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7日(上午8:30-12:00;14:00-17:30)共4天。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我公司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相同),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临聘教师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12:00)。面试工作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面试成绩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零工市场公众号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签订合同: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聘期为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续聘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

薪酬待遇:月工资3000元。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官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招聘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剑河县丰源劳务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座机:0855-5221117 (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座机:0855-5227633(县教育局政工股)

本《方案》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附件2: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临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附件1:
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类型 招聘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 其它招聘条件 备注
1 仰阿莎街道 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语文(思政)教学工作 1  01 本科及以上 语文相关专业、思政相关专业、历史相关专业  
2 仰阿莎街道 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体育教学工作 1  02 本科及以上 体育相关专业  

附件2:

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报名前认真查看填写注意事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现户口所在地

 

家庭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本人

身份

1.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

2.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3.其他(临时工、未就业人员等)。

何时取得何种何级别教师资格证书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岗位

 

本人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其他联系方式(父母或亲友姓名、单位电话)

 

(从大专或中专<中职>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信息均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签名):                            代报人(签名):

报名资格初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报名资格复审意见

 

 

 

 

 

复核人(签名):

 

2025年   月   日

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

报名表务必严格按照本人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如有疑问,务必第一时间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咨询,请注意以下内容:

1.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填报格式为“1998-01-01”

2.籍贯:以户口簿上的籍贯为准,填写到县(市、区)级,如“贵州剑河”。

3.毕业院校:以毕业证书落款单位为准。

4.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记录为准,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以报名使用学历为准)。如毕业证书表述为“学前辅导与保育”,填写时务必完整填写,不得错漏或省略,否则将影响您的资格审查。

5.学历:按照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如: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等。

6.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格式为:“2020-07-01”。

7.现户口所在地:以报名时实际户口所在地(户口簿登记)为准,填写到具体县(市、区)的乡镇(街道)级,如“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文昌小区”“贵州省剑河县磻溪镇”。

8.家庭详细住址:请填写现家庭居住地址(填写到具体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及村、组);

9.本人身份: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①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②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③其他(临时工、未就业人员等)。

10.何时取得何种何级别执业资格证书填写

①教师资格证填写格式,例如:“2021年7月取得初中化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级别学科参照填写)

②如果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填写“无”或“未取得”。

11.主要简历参照以下格式填写

说明:①报考学历为中专及以上的,从初中写起;报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从高中或中专写起,填写到“至今”。 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简历主要以在校读书为主要内容。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干部报考者简历中要注明服务类别及服务地。④特岗教师报考者简历中要注明是特岗。⑤在职在编报考者简历中要注明是在职在编。

简历参考模板如下:

2000.09-2003.08  贵州省剑河民族中学学习;

2003.09-2006.07  贵州省凯里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教育专业大专学习

2006.07-2007.09  在家待业

2007.09-2008.09  贵州省剑河县xx幼儿园教师(特岗或在职在编或临时聘用)

2008.09- 贵州省剑河县xx小学教师(其间:2009.09-2012.07 贵州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习)。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历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身份

 

现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

简历

(从参加工作连续填写至今)

 

 

 

 

 

从事工作情况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_                            工作,无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XXXX年XX月XX日已满)。

特此证明

有关单位意见

工作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

 

以上信息是否属实: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填写

下载电子附件: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2人公告附件1: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2人公告附件2: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贵州黔东南州剑河县教育系统2025招聘第二批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临聘教师2人公告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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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户籍或学籍之一在贵州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考区等五个考区可视考位情况接受非我省学籍的贵州户籍在校生报考。

2.贵阳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贵阳贵安辖区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除接受在校生报考外,也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考区考点安排:初中类别设在桐梓县;小学类别设在湄潭县;幼儿类别设在绥阳县;高中(中职)类别设在汇川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注册时进行考生手机号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二)考生网上报名:7月3日10:00~6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7月6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立即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7月3日10:00~6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结果和考生本人真实情况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材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7月8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完成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26年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7日至12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严禁涂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11月6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为确保考生信息修改准确规范,从202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1.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重庆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月6日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17:00;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四)考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

(五)成绩发布时间:2026年11月6日。

二、考试科目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

1

(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五)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中小学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报考面试,只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可以用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绩,相应认定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为合格。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则不能用来认定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合格。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生须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cq.cn )。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 edu.cn)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时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按照提示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若在审核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认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选用近期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PS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或增减考试科目。

4.考区选择: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共设36个考区,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报考。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17时审核截止)。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尤其要核对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姓名错误将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行面试、认定等,审核完成后任何信息均不能更改。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24:00。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缴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70元/科。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参加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6年9月7日至9月1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证件要求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11月6日起,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统分、漏评卷等,不涉及评阅宽严问题。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0日17: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笔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八、其他说明

(一)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通过笔试、面试和认定等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真实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三)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如考生手机号码已更换,请在报名系统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码。

(四)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造成笔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的情况。因特殊情况经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请在面试报名前五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前)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9日),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变更。

(五)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福建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2026年7月7日17:00截止。
  4.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毕业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深色服装,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及退费等申请。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8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根据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5〕52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50号(晋安交警大院内)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5号楼三层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天元丽景酒店旁))

0598-8033408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市教育局二楼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68395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及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7日-12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11月6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考区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10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15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15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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