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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3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3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封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乐山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肇庆学院设点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共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在高校设立的考点,前一招聘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放到后一招聘考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考点

本次招聘在乐山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肇庆学院设点,如招聘事项有变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一)乐山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5年3月16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绿心街道滨河路778号;

乐山师范学院自强楼4楼招聘室。

(二)咸阳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5年3月18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渭阳街道文林路;

咸阳师学院学馨苑三楼招聘大厅。

(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5年3月21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佛祖岭街道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广场举办线下2025年“湖北百校联动”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

(四)肇庆学院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

招聘考试、签约时间:2025年3月28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肇庆大道;

肇庆学院学生发展中心一楼大礼堂。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考多个考点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8:30-2025年3月14日17:30,共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经预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招聘当天到指定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的,须在招聘当天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1)《2025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②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附件3),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且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纸质凭证);

(6)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7)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以上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8)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联系方式:封开县江口街道广信五路封开县教育局502室人事股,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58-6689377。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时间和考场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封开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fengkai.gov.cn/zqfkjyj/gkmlpt/index)发布。

六、面谈签约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面谈签约人员(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需承担违约责任。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封开县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fengkai.gov.cn/zqfkrsj/gkmlpt/index)和封开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fengkai.gov.cn/zqfk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封开县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封开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后须在封开县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封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封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和县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758-6689377(封开县教育局人事股);监督电话:0758-6711603(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6689335(封开县纪委驻封开县教育局纪检组);0758-6689332(封开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附件:1.2025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5年封开县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封开县教育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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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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