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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2025直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35人公告(中南大学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贺州市2025直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35人公告(中南大学专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等精神,顺利开展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第一高级中学、贺州第三高级中学、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为贺州市属高职院校储备教师)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南大学专场)》(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研究生);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满5年。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3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从2025年2月24日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其中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20日17:00。考生将《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考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当天反馈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00-17:00。地点为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智联厅。

2. 资格审查(复审)。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均需于2025年3月21日10:00-17:00在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智联厅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南大学专场)》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

(4)《诚信承诺书》原件。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面试通过后签就业协议前(面试后一个月内)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给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22日在中南大学潇湘校区毓秀楼3楼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考场的岗位面试顺序和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顺序,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三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四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5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665383(贺州第三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南大学专场)

2.2025年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南大学专场)

3.诚信承诺书(模板)

4.核心课程证明(模板)

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模板)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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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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