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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庆来学校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庆来学校招聘公告

庆来学校于2004年创办,累计投资4.72亿元,现为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系公有主体全资举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办学的公有属性,集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于一体,目前在校学生6300余人,教职工409人。总占地面积2200亩,绿化覆盖率达80%,水域面积8.3万平方米,享有“最美校园”之誉,是一所高标准、国际化、园林式的学校。

学校以弥勒籍著名教育家、数学家熊庆来先生之名字命名。举办者秉持“兴资办学、回馈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教因学而生,学因心而成,有心者难也不难,无心者不难也难”的教育观,倡导“面向未来,全面育人,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的教育理念,坚持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及个性培养,实施现代、开放、自主、启发的培养模式,通过科学得法而富有成效的特色教育教学保持并满足学生求知成人的好奇与乐学向上的欲望,教给学生终生受用的生存智慧、学习智慧和创新智慧,培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让每个学生获得德智体美劳的全面锻炼和成长。

学校办学效果凸显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小学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领跑弥勒市,红河州知名;初中教育挺进全州前列,尖子生多次全州单科第一,学业提升率全市第一;高中2020年以来2名同学高考成绩被屏蔽(进入云南省文理科前50名),分别位列红河州高考文、理科第1名,包揽弥勒市文理科第1名,数百名同学考入985、211、双一流院校,高考一本上线率连续多年保持全市第一。先后培养北大、清华等红河州最高荣誉“红烟桃李奖”学子16人,一本上线率快速提高,受到北京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招生办的关注。职业教育立足提质扩规,优化专业结构,同时积极探索综合高中体育特长班的办学模式,增设职教高考班,拓宽办学层次,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

学校连年荣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被评为“红河州教育先进集体”;2023年获“红河州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二等奖”“弥勒市2022-2023学年教育教学质量奖一等奖”;2022年被评为“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完中”、获“红河州高中教学质量第三名”,作为云南省城乡绿美行动规划“绿美校园”典型,在全省示范推广;2021年获“红河州高考质量综合考核第二名”“高中质量综合评价理科特别贡献奖”“红河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获“红河州高考质量综合考核第二名”;2019年获“红河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获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实验基地、云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云南省文明学校、弥勒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被阿里巴巴授予“绿色公益校园”。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校园”;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青少年校园羽毛球特色学校”“云南省校园跆拳道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基地”;被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授予“田径特色学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招聘紧缺专业课教师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原则。

二、招聘计划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庆来学校招聘公告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4日18:00—2025年3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1)扫描指定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形成个人简历。

(2)不设现场报名。

3.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开除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招录的违法情形。

5.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应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将根据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本批次岗位招聘。

2.试讲(实际操作)

教师主要采用现场授课和现场答题的形式开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授课水平、板书设计、课程设计、学科专业等能力。行政人员考察实际操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

根据笔试、试讲(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将根据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本批次岗位招聘。

(三)考察和体检

1.根据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2.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招聘校园毕业生可将资格复审程序调整至办理录用手续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人岗匹配、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按照第十二条规定,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4.人力资源职能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学校或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1.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需经学校党政班子会审定。经过考试、考察环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后,本批次招聘岗位可以空缺并作为下一批次招聘依据。

2.招聘结果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不得缺少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内容,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与通讯地址,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公示后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情况或因其他情况无法实际录用的,可根据招聘方案规则进行补录,补录人员需经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同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不再进行补录。

5.人力资源职能持新招聘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考核

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员工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由用工部门对其试用期间综合表现作出评价,将转正书面意见反馈人力资源职能。针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回避要求

(一)严格落实行业及合和集团、云南中烟招聘回避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回避管理。学校干部职工近亲属招聘回避管理要求按照《招聘回避管理对照表》执行。

(二)应聘者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非领导干部所在部(室)的岗位。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及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纪实有关规定,实行“谁招聘、谁纪实、谁负责 ”。学校根据职责分工,对招聘环节的主要工作及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特殊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及时归档、永久保存,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二)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招聘工作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遵守下列纪律:不得以划定专门指标、突破资格条件、“萝卜招聘 ”等方式违规招录招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违规干预招聘招录工作或进行交叉安排、利益互换;不得违反任职回避、公务回避规定;不得阻挠、制止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人力资源职能对违反纪律的情况要记录在案,作为倒查追责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追究

从严查处招聘工作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滇烟工纪检〔2014〕469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和杜绝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73-6385111

(二)联系地址:弥勒市上清路玉皇阁旁庆来学校

如有未尽事宜由庆来学校人力资源职能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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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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