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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闽清县2025新任教师招聘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市闽清县2025新任教师招聘92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2025年闽清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编内教师9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要求见《2025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我县统一招聘的编外、“参聘”教师)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闽清县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fujian.gov.cn/)及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s://www.fzrsrc.com)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县政府网。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综合知识》)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到7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4:6(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和闽清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报名者均需参加网络报名。

五、招聘工作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闽清县政府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及福州市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等媒体发布。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县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7日8:00至3月21日17:30(未在报名时间内报考的不予受理,请报考人员务必留意)。

2.填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的岗位有多个用人学校选项的,在选岗时按照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学校。

3.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具体要求如下: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考生通过链接:(http://fz.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61)或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如下:(1)链接网址或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2)首次报名需先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3)登录后,点击开始报名;(4)仔细阅读报名须知,了解相关要求;(5)根据岗位信息表要求选择本次个人报考岗位;(6)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等;(7)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岗位报考所需佐证材料;(8)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提交,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本次闽清职专所有招聘岗位均按照高中相应学科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因审核不合格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先网络审核方式进行,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将需提交的材料送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资格审核,并签定《报名承诺书》(附件4),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截止2025年7月31日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9日,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按规定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的对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已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在4月3日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县教育局对加分情况进行公示)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及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考核组由7名学科专家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在福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考专家库里采用电脑程序随机抽选,面试评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及保密纪律。

4.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45分钟)、片段教学及专家提问(12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初高中为起始年段、幼儿园为中年段),面试课题由评委随机抽选。

5.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参考人员及面试评委一到面试考场即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同学科岗位因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应当由考生小组代表抽签选择面试评委组,小组内考生抽签选择面试次序。参考人员抽签情况由监察人员专门保管。候考室、编写教案室、面试室相互隔离,各楼层通道均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做到待考人员不与已考人员、评委等接触。面试评委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参考人员到达面试室,面试评委即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面试过程要求独立评分,评委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各面试室实行全程录音、摄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综合成绩等将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确定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如遇同分情况,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拟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体检医院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5.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布的学段与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公开选岗。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于六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及服务年限执行。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及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闽清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闽清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得变更。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报考闽清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人员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相应学科教研员;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采取双向培养的方式,即:入职前三年要在城区学校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为规定数量的二分之一),同时还要参与县教师进修学校正常研训工作;双向培养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为县教师进修学校相应学科教研员。

5.本次公开招聘的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仅面向男性。

6.本次公开招聘的体育、信息技术、美术等学科岗位面向社会(含非师范类专业)符合条件人员公开招聘。

7.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5年。

附件:1.2025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5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二维码

3.报名材料清单

4.报名承诺书

闽清县教育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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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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