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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面向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面向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规定,咸宁市教育局现面向校园公开招聘40名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40名: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5名、物理教师(含实验员)6名、化学教师(含实验员)5名、生物教师(含实验员)5名、政治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3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2024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其中:

1.关于年龄: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本科段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段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学历:报考人员需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学历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关于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2025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持有高中阶段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能取得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请考生尽量选择网络报名,以便合理安排考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笔试设武汉市和咸宁市两个考点,两地同时组织,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就近的考点参加笔试。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3月14日。

2.网络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和应聘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xnsdyzx@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报名咨询电话: 0715-8256527。

3.网络报名应聘材料为:①《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必须附电子版登记照)和签字扫描版;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④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承诺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武汉市考点: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湖北大学双创楼。

咸宁市考点: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咸宁市教育局。

2.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①《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纸质签名版;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本人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2张。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考邮箱将收到指定邮箱(xnsdyzx@126.com)回复的笔试通知(含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收到笔试通知的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湖北大学双创楼(报名武汉市考点的考生)

      咸宁市教育局(报名咸宁市考点的考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23日

武汉市考点:湖北大学;   咸宁市考点:待定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3.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名考生人数在1人及以上的,均正常开考。

4.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长为90分钟,分值100分。体音美老师不考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5.笔试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卷面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为5:1,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入围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除体音美教师岗位外,其他学科的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体音美教师面试分为技能展示(体能测试)和讲课。各学科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向统一进行技能展示(体育岗位进行体能测试),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100分,考官现场评分;以技能展示(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讲课环节(无生试讲)人员名单,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

非体音美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音美岗位综合成绩=技能展示(体能测试)×40%+讲课成绩×6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相同,则以毕业时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考核方法,胜者优先。

八、签订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可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咸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查询拟聘用教师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咸宁市教育局集体研究,在咸宁市教育局和咸宁市人社局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如本人解约或放弃岗位和被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本次考试任何环节中的“可递补”是指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满足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表

      2.承诺书

      3.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

                                                           咸宁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湖北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面向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附件1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表.wps

        湖北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面向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附件2承诺书.wps

        湖北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面向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附件3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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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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