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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高新区2025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高新区2025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2人公告

为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1.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2023届、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届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在职教师

在浙江省内全日制学校任教满二年及以上(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5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任教的,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③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⑤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及以上优秀教练员或指导学生全国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竞赛指导老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应届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7日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2025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指标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5年3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岗位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4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5年毕业生和尚在聘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空缺名额不递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及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岗位以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排序);总成绩和面试(其中美术、体育、音乐、信息科技岗位以技能测试和面试折算成绩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若为事业编制教师的需出具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5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网上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2025年当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6.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7.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点击下载>>>

附件1: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岗位、指标、对象、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xls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xls

附件3: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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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助力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请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备好个人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具。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等物品,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雨伞、水杯等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需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本人的面试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面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等设备拍摄涉考内容,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可联系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或我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8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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