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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松江区教育局下属相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2025年松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上海市松江区中小学(含中高职)事业编和储备教师。具体需求类型、岗位名称及招聘计划数等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编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任职教师的基本素质。

3.专业对口,即应聘者的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其中之一须与所应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具体条件

2025届应届毕业生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2)应聘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3)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留学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编在职教师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特殊学科、紧缺专业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外省市在编在职参加招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社会人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

(2)应聘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3)实践经历:有应聘岗位实习六个月以上经历。

(4)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流程与时间安排

1.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选择意向单位,将个人简历与所持证书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或通过松江区教师招聘系统报名(http://portal.sjedu.cn/recruit,须用电脑),也可通过相关校园招聘专场现场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及校级测试

2025年3月25日前,各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初审和校级测试。对通过校级测试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意向招录人员,名单与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教育局。

3.名单上报与材料复审

2025年3月26日前,区教育局对各招聘单位上报的意向招录人员材料进行复审。之后,确定参加学科测试的人员名单。

4.学科测试

相关应聘人员参加学科测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地点为准。

5.确定学科测试通过名单

2025年4月下旬,区教育局确定通过学科测试的人员名单。通过者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与心理测试。

6.综合能力测试与心理测试

2025年5月上旬,相关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与心理测试。地点:延安西路900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政审与体检

2025年5月下旬-6月,区教育局公布通过测试的人员名单;通过测试的应聘人员须配合应聘单位完成健康体检与政审工作。

8.公示

对全部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名单公示。

9.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时间与相关安排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动,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所有测试均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信息失实或材料弄虚作假,均取消应聘资格。对招聘录用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应聘者即中止招聘程序。

五、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招聘单位,原件由招聘单位审核留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

(一)2025届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或相关证明

6.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证书(应聘英语教师需提交)

8.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9.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级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二)在编在岗教师及社会人员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手册(显示近期被聘用)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显示单位和近期情况)

3.最近一次工资审批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10.专业英语四级合格及以上证书(社会人员应聘英语教师需提交)

11.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级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松江区教育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在签订相应服务协议后,入职满一年并经申报评估认定等程序,可按规申请相应安居激励。另有教师人才公寓等扶持政策。

2.参加“储备教师”岗位应聘的人员,须符合“招聘条件”;“招聘流程与时间安排”“应聘所需材料”均按照本公告实施。参加并通过区级测试(学科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政审体检后,被招聘单位拟录用者作为“储备教师”使用。

录用的“储备教师”实施劳务派遣,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达到用工单位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储备教师”的薪酬原则上参照本区同类学校同类岗位事业编教师待遇核定,根据考核结果给付。

3.教育集团招聘岗位由教育集团相关校办理招聘手续,此类教师将根据生源和师资情况在集团内各校统筹安排,并由相关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4.本公告由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沈老师021-37736344

监督电话:方老师021-37736350

(注:招聘单位根据需求学科开展招聘,各学科具体招聘人数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学段“事业编招聘计划数”内统筹安排)

附件1:2025年松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次教师招聘需求计划(事业编教师).doc

附件2:2025年松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次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储备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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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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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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