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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蒙古族中学2025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赤峰蒙古族中学2025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决定开展赤峰蒙古族中学2025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

赤峰蒙古族中学此次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优秀市外在编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具体引进岗位等情况详见《赤峰蒙古族中学2025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行政区域外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符合引进条件。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具备盟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具备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高中语文岗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的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9.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10.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11.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7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16日。

报名人员将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cfmgzz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登记表》请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

网上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要求的奖励证书扫描件、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材料由引才单位汇总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全部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综合测试须知》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复审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得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请入围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1.综合测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对资格复审符合人员较多的岗位,经引才单位申请,可采用专业能力笔试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能力测试,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若引才单位不进行能力测试,则资格复审符合人员可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能力测试筛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2.所有引进岗位均须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测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试讲内容为引才学校现行教材)和结构化面试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过程中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综合测试顺序抽签确定。综合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综合测试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综合测试全程录像。

综合测试评委由5至7位专家组成,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再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综合考察人员。综合测试总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可进入后续环节。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完成的岗位计划数,经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后,视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五)成绩评定及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六)体检和综合考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市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引进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师风情况,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个人征信查询,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引进人选。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达到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

引才单位党组织结合综合测试成绩,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引才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拟引进人员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引进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进入综合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此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赤峰市外的引进人员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朝木老师13947679972

(二)监督电话

赤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6-8362124

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才工作的,由本人负责。

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点击查看>>>

1:赤峰蒙古族中学2025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岗位表

2:报名表(表内两张表均须上传)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赤峰市教育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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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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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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