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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犍为县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乐山市犍为县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结构,建设一支高质量教师队伍,我县将于2025年3月22日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1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25年3月22日

二、招聘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二运动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22日9:00—11:3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二运动场。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考核通知书。

2.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奖励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2025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微型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招聘名额,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三)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人员的,非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到犍为县教育局报到后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由犍为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犍为县教育局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其中,拟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从公示之日起30日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审核确认后,由犍为县教育局组织报到,报到后组织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新聘人员符合犍为县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36177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082938

七、其他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犍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除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发布外,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考者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59209

点击查看>>>

1: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犍为县2025年上半年赴四川师范大学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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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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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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