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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学院2025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攀枝花学院2025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实现攀枝花学院“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战略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20〕479号)和《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坐落于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攀枝花市市区。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公园·花园”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1450亩,校舍面积43.48万平方米。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8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固定资产12.39亿元。图书馆文献360万册。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有本科专业61个,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拥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培育类建设学科2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特色专业6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应用型品牌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应用型示范课程5门、应用型品牌课程2门,形成了以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大学科协调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学特色。

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情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9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17人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攀枝花学院2025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详见附件1),人数36名。

三、招聘方式、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2025年高校毕业生或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三)报考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引进类别及待遇

引进类别及待遇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来校考察,学校提供两晚免费住宿;应聘人员入编后,学校报销来校考核往返交通费一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rczp@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单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攀枝花学院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3,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填写完成后作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5)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6)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将应聘人员简历转发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初步确定拟引进人员。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启动考核程序。

(三)面试考核

1.院级考核:学校用人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由攀枝花学院在直接考核前告知拟引进人员。

2.心理健康测评:拟引进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

3.校级考核: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能力面试。校级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核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攀枝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专项研究后确定。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学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0812-3371956

4.咨询电话:

攀枝花学院人事处:0812-3370687

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5年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攀枝花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引进待遇

3.攀枝花学院2025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攀枝花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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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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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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