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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8人公告(第二次)-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8人公告(第二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门头沟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岗位35个,共计招聘38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北京户籍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30岁及以下”指1994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的;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师岗位需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如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2025年9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3.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学校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3月17日10:00至2025年3月21日11: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后,选择“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并根据相应岗位代码提交报考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在2025年3月21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应聘岗位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2025年3月21日17:00时间提交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后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https://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index.shtml)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3月27日10:00至3月28日16:0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应知应会常识等综合知识进行考察。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公告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未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还需要开具统招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成绩单有非百分制项目须提供说明)等材料;

4.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和工作经历一致的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上必须明确所聘用的岗位;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其中教师资格需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①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2025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8.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面试成绩由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其中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从门头沟区教委工作安排。

五、其它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69823550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1. 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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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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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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