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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东津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襄阳东津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35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5〕1号)要求,襄阳东津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子岗位设岗情况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35个。

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性别比例严重失衡问题,且保障男女就业平等,本次招聘男、女分岗同招。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教师的招聘岗位数为偶数时,则一半招男性、一半招女性,设两个子岗位;为大于1的奇数时,则招聘岗位数减1的一半招男性,一半招女性,另一个岗位不限性别,设三个子岗位;为1时,则不限性别,不设子岗位。

岗位设置情况:

1.小学教师岗位10个:语文教师3人(女性岗1人、男性岗1人、不限性别岗1人);数学教师4人(女性岗2人、男性岗2人);体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2.初中教师岗位25个:语文教师7人(女性岗3人、男性岗3人、不限性别岗1人);数学教师7人(女性岗3人、男性岗3人、不限性别岗1人);英语教师3人(女性岗1人、男性岗1人、不限性别岗1人);物理教师2人(女性岗1人、男性岗1人);化学教师2人(女性岗1人、男性岗1人);体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位条件

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条件

师范类专业,对于现仍在东津新区任教的区聘教师不限专业。

4.教师资格证

考生报考时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相应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但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相应学科合格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合格有效的普通话等级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可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并在拟聘人员公示发布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

5.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于现仍在东津新区任教的区聘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

7.在编教师报考时,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聘用前需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提供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笔试的时间、地点、加分和有关要求按《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实施。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具体要求届时详见襄阳东津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告和通知。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分岗位分学段分学科分子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子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列为拟招聘人选。

在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时,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笔试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后的资格审查公告中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三)递补

当面试初步人选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时,则从报考相应岗位(对设有子岗位的,则为相应子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时,若出现一个子岗位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数少于该子岗位招聘数时,则不足部分从该岗位另一子岗位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体检考察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拟聘公示发布前放弃聘用时,同样按此规则递补。拟聘公示发布后,出现考生放弃聘用时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正式受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岗位类型为教师岗位,岗位等级为专技12级),所有聘用考生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管理,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服务于东津新区的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请各考生务必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公告通知,以及襄阳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招聘考试的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公告及通知,将在襄阳东津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也请各考生务必关注。

2.考生报名所提供电话号码务必准确无误、不能变更,并在招聘期间保持全天畅通。

咨询电话:0710-3352858(襄阳东津新区教育办)

监督电话:0710-3352810(襄阳东津新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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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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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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