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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是双流区委、区政府为实现区域优质教育资源配置,采取“政府主导、国企参管、学校自主”的新体制学校。学校地处天府新区核心区域,毗邻天府怡心湖,东接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西连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区,南邻天府国际生物城,北靠五环路,附近有地铁5、19号线,区位优势明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入职教师。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5年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2025年8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岗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

4.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八级考试(本科毕业前通过考试),小学教育(英语方向)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科毕业前通过考试);

5.小学学段所有学科需具备普通话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学段语文学科普通话资格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在职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小学学段所有学科需具备普通话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学段语文学科普通话资格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5.获得区(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具有区级及以上献课、专题发言、学术讲座经历;

6.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者或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请将本人电子简历PDF版(须附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一份)打包发送至2820328577@qq.com(邮件主题中标注:在职/应届+学段+学科+姓名)。

2.简历面投:请携带个人简历到校投递(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荷韵二街9 号),可放置门卫室。

(二)报名时间

3月4日0:00至3月14日24:00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2:1的岗位由成都市双流区教科院附属学校组织实施初选,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2.初选。初选方式为现场面试,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选者,由成都市双流区教科院附属学校电话或短信告知其参加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选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3.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地点在考核现场。原件校验时,2025年6月毕业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其余报考者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4.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程序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原件校验通过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方式 :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3.考核内容: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

3月中旬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和初选,通过后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

(六)录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最低分不得低于80分。(如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并明确违约责任。因考生个人原因产生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体检

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待验证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八)联系电话

028-89165352

福利待遇

1.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2.在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3.优秀人才学习、科研、展示的资金、政策支持;

4.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招聘说明

1.此次招聘无事业编制;

2.聘用教师与国企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学校地址

成都双流区荷韵二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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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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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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