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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永定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龙岩市永定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9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5〕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及人数

  全区共计划招聘69名,其中:幼儿教育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小学数学6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小学科学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特殊教育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政治各2名,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各1名;高中语文11名,高中数学9名,高中英语7名,高中物理、高中化学各5名,高中历史4名,高中地理3名,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心理健康各1名;“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台籍教师专项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其中:“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用于招聘永定区籍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招聘学科为本公告中招聘的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之一;“台籍教师专项岗位”用于招聘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无“台独”倾向,符合任教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招聘学科为本公告中招聘的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之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及之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区在编在岗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笔试加分政策。所有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含专项岗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同时填报《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贰份),并提交加分依据、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初审、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以上加分证明材料应于2025年4月21日至25日向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8:00(系统开启)—3月2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网报时应在简历栏填写服役经历,并在备注栏注明“参加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报考“台籍教师专项岗位”的,网报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参加台籍教师专项岗位招聘”;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按年龄放宽条件报考相应岗位的,应在报名表的简历栏填写代课经历。

四、笔试时间、内容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全省统一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3.笔试内容: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五、资格审核

  面试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要求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2025届毕业生提供)、符合“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的证明材料(退役证明、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入伍证明和服役期间表现证明)、符合“台籍教师专项岗位”招聘的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与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时下载打印)一份;

4.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按年龄放宽条件报考相应岗位的,还应提交《龙岩市永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2025年公开招聘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2)。

5.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4)。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从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100分制为50分,150分制为75分)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公费师范生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专项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分岗位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面试对象时出现同分,则同分数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按以下方式进行面试:若应聘岗位一致,则参加相应岗位的面试;若应聘岗位不一致,则单独进行结构化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办法

  1.各学科成绩计算:

  ①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不予聘用。

  ②总成绩(百分制)=(按百分制折算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2.永定区生源2025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按相关政策执行。

  八、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分学科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再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参加专项岗位应聘人员若因同分数且应聘岗位不一致,而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确保拟招聘教师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永定区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区教育局教工档案室。

  (三)选岗。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遇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具实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如有违约,按永委办发〔2021〕23号文件处理。

2.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区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 经核准,2025年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95名,其中校园专项公开招聘26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各4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生物各2名;高中体育1名)。若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用于本招聘公告中相同岗位招聘;若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某一岗位出现空缺且无法按上述方法替补,或本公告中某一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心理健康各一名的顺序依次招聘。

2.因招聘用编有限,为应对未来几年高中生源持续增加的局面,适当储备高中师资力量,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师安排到我区所属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任教,分配到初级中学任教的教师,如工作需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高级中学任教,不受服务期内不得流动的限制。

3.“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仅面向永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优秀退役军人进行招聘。符合专项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参加专项岗位应聘或参加普通岗位应聘,若选择参加专项岗位应聘落聘的,不再享受同岗位竞聘。

4.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5.福建省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永定籍生源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和我区组织的面试,成绩作为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及自愿选岗的依据。

6.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7.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参加招聘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资格复核事项、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要求、选岗通知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均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新闻中心-部门动态”发布,请自行查询。

  9.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5837290);区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5832369。

 

    附件:

    1.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2.龙岩市永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2024年公开招聘任教年限证明表

  3.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4.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诚信承诺书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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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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