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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永定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龙岩市永定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9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5〕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及人数

  全区共计划招聘69名,其中:幼儿教育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小学数学6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小学科学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特殊教育1名(面向永定籍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政治各2名,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各1名;高中语文11名,高中数学9名,高中英语7名,高中物理、高中化学各5名,高中历史4名,高中地理3名,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心理健康各1名;“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台籍教师专项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其中:“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用于招聘永定区籍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招聘学科为本公告中招聘的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之一;“台籍教师专项岗位”用于招聘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无“台独”倾向,符合任教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招聘学科为本公告中招聘的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之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及之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区在编在岗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笔试加分政策。所有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含专项岗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同时填报《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贰份),并提交加分依据、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初审、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以上加分证明材料应于2025年4月21日至25日向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8:00(系统开启)—3月2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网报时应在简历栏填写服役经历,并在备注栏注明“参加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报考“台籍教师专项岗位”的,网报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参加台籍教师专项岗位招聘”;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按年龄放宽条件报考相应岗位的,应在报名表的简历栏填写代课经历。

四、笔试时间、内容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全省统一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3.笔试内容: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五、资格审核

  面试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要求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2025届毕业生提供)、符合“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的证明材料(退役证明、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入伍证明和服役期间表现证明)、符合“台籍教师专项岗位”招聘的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与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时下载打印)一份;

4.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教师按年龄放宽条件报考相应岗位的,还应提交《龙岩市永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2025年公开招聘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2)。

5.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4)。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从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100分制为50分,150分制为75分)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公费师范生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专项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分岗位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面试对象时出现同分,则同分数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按以下方式进行面试:若应聘岗位一致,则参加相应岗位的面试;若应聘岗位不一致,则单独进行结构化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办法

  1.各学科成绩计算:

  ①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面试合格线人员不予聘用。

  ②总成绩(百分制)=(按百分制折算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2.永定区生源2025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按相关政策执行。

  八、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分学科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再遇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参加专项岗位应聘人员若因同分数且应聘岗位不一致,而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确保拟招聘教师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永定区教育局办理调档手续,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区教育局教工档案室。

  (三)选岗。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自愿选岗确定聘用学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遇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具实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如有违约,按永委办发〔2021〕23号文件处理。

2.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区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 经核准,2025年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95名,其中校园专项公开招聘26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各4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生物各2名;高中体育1名)。若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用于本招聘公告中相同岗位招聘;若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某一岗位出现空缺且无法按上述方法替补,或本公告中某一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生物、高中体育、高中音乐、高中心理健康各一名的顺序依次招聘。

2.因招聘用编有限,为应对未来几年高中生源持续增加的局面,适当储备高中师资力量,本次招聘的高中教师安排到我区所属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任教,分配到初级中学任教的教师,如工作需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高级中学任教,不受服务期内不得流动的限制。

3.“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仅面向永定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优秀退役军人进行招聘。符合专项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参加专项岗位应聘或参加普通岗位应聘,若选择参加专项岗位应聘落聘的,不再享受同岗位竞聘。

4.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5.福建省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永定籍生源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和我区组织的面试,成绩作为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及自愿选岗的依据。

6.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7.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参加招聘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资格复核事项、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要求、选岗通知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均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di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新闻中心-部门动态”发布,请自行查询。

  9.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5837290);区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7-5832369。

 

    附件:

    1.2025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2.龙岩市永定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2024年公开招聘任教年限证明表

  3.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4.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诚信承诺书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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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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