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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人公告

为加强我旗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前教育保教工作需要,西乌珠穆沁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名,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幼儿教师30名、财务人员2名、校医2名,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质;

4.幼儿教师、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9日(不含)至2007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校医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9日(不含)至2007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俱全);

6.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具有西乌珠穆沁旗户籍(落户时间在2025年3月19日(不含)之前)或生源(含参加高考且高考入学前为西乌珠穆沁旗户籍),对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限户籍生源条件;财务人员、校医岗位不限户籍生源条件;

7.幼儿教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医岗位要求具有助理及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6.7.8项详见《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外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3月19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在执行期限内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7.其他有不宜聘用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一楼综合保障中心。

3.校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

4.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3月20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安排到第二阶段报名,其中: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直接转入幼儿教师2(普通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将变更为财务人员(普通岗位)进行招聘。如出现上述情况,于2025年3月21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具体包括幼儿教师2

(普通岗位)、校医(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转入普通岗位的财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于2025年3月25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3)《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手写);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西乌珠穆沁旗生源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专科学历人员无须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测试》;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知识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常识测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对报考人员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2:1的,相关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财务人员、校医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组织游戏活动时间控制在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财务人员、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报考人员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校医、财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7.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需要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始终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纳入正式聘用范围。

3.聘用人员纳入公办幼儿园控制数管理,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关系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确保聘用人员社会保障权益和住房公积金权益,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范围,不缴纳职业年金。

4.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根据公办幼儿园编制结构、岗位类别的情况,结合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岗位分配和调剂,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周期至少三年。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试用期满不符合“人岗相适”原则且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生效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和由于身体原因等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聘用、考核管理、交流退出、劳动争议处理等,按照《西乌珠穆沁旗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1)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外院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用的。

6.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报到后由旗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违纪违规问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问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0479—6829100

监督电话: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3522134

点击查看>>>

1: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表

2: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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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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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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