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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人公告

为加强我旗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前教育保教工作需要,西乌珠穆沁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34名,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幼儿教师30名、财务人员2名、校医2名,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质;

4.幼儿教师、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9日(不含)至2007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校医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9日(不含)至2007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条件(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俱全);

6.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具有西乌珠穆沁旗户籍(落户时间在2025年3月19日(不含)之前)或生源(含参加高考且高考入学前为西乌珠穆沁旗户籍),对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限户籍生源条件;财务人员、校医岗位不限户籍生源条件;

7.幼儿教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医岗位要求具有助理及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6.7.8项详见《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外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3月19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在执行期限内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7.其他有不宜聘用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一楼综合保障中心。

3.校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

4.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3月20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安排到第二阶段报名,其中:幼儿教师1(高校毕业生岗位)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直接转入幼儿教师2(普通岗位);财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减少或取消开考的计划数,将变更为财务人员(普通岗位)进行招聘。如出现上述情况,于2025年3月21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具体包括幼儿教师2

(普通岗位)、校医(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转入普通岗位的财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于2025年3月25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3)《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手写);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西乌珠穆沁旗生源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专科学历人员无须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8.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测试》;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知识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常识测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对报考人员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2:1的,相关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财务人员、校医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组织游戏活动时间控制在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财务人员、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报考人员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校医、财务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7.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需要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始终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纳入正式聘用范围。

3.聘用人员纳入公办幼儿园控制数管理,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关系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确保聘用人员社会保障权益和住房公积金权益,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范围,不缴纳职业年金。

4.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根据公办幼儿园编制结构、岗位类别的情况,结合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岗位分配和调剂,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周期至少三年。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试用期满不符合“人岗相适”原则且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生效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和由于身体原因等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聘用、考核管理、交流退出、劳动争议处理等,按照《西乌珠穆沁旗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1)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外院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用的。

6.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报到后由旗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违纪违规问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问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0479—6829100

监督电话: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35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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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表

2: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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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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