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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5校园招聘教师7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5校园招聘教师7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鄂托克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经鄂尔多斯市编委办、市教体局、旗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决定开展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鄂托克旗基本情况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西部,地处蒙宁两自治区五市交汇处,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3万人,连续三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百强县”,位列全国百强县第84位,西部百强县第9位。

鄂托克旗现有中小学15所(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各1所,初中2所,小学9所),幼儿园22所,4个中心,有教职工2673人,在校生23631人。近年来,旗委政府将教育摆在民生之首,提出“一心一意办好鄂托克教育”发展思路,锚定“两年夯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六年大见成效”奋斗目标,制定教育发展“十件事”,为全旗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了解鄂托克旗教育请关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0477-6214883。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内蒙古工业大学(机电、化工)毕业生。第二批:第一批院校未报名人员和其他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第一批学校毕业生未招满,则招聘第二批学校毕业生。第一批招满的专业,则不再招聘第二批。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网报时间:第一批2025年3月4日-3月18日下午6:00;

第二批2025年3月23日-3月26日下午6:00。

第一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6日下午2:00-5:3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体育学院篮球馆。

第二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音乐、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在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电话或短信。

第一批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

第一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第二批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第二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双一流”建设、“985工程”、“211工程”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学专业应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所学第二学位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为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至2007年期间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不含)之前。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体育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足球训练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和考取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及以上证书。

5.能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占事业编制。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汇鄂托克”人才科创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2024年10月8日发布)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四)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6万元标准核定(试用期不享受)。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五)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擅自离开鄂托克旗教体系统,要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有意且符合条件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或现场填写《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应聘体育教师人员须提供二级医院出具的体重指数BMI测量表,男性体重指数应在17.9-31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应在17.2-30之间,超出范围,不予通过。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递交。

7.应聘人员须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和现场进行。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指导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学业成绩评估

校园招聘不进行笔试,参考应聘人员在校学业成绩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参加资格复审。一般要查阅应聘者提供的本人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成绩单中所有必修科目修满且无因考试不合格挂科补考记录,满足以上条件认定合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体育局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面试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成立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每组面试考官7人,外聘面试考官不少于一半。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1.音乐、体育教师面试有三项内容,专业水平测试、试讲和答辩。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20%,试讲占6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2.其他科目教师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试讲,由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应聘人员回答,面试组评价。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面试前,由教师招聘工作组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划定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场按有关要求设置,对应聘人员应聘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应聘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六)综合评估

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复审、面试等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

1.体检医院由旗教体局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1.审核资料

体检通过的人员填写《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考生是否有赌博、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过犯罪记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2)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考生在最高法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主要审查考生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3)个人征信报告。由考生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打印并盖章,主要审查考生的征信情况,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要求考生说明情况。

(4)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学生由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出具。通过学校、公司、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对考生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

(5)个人自传。由考生本人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读书、实习、参加工作经历,发表文章、获奖情况,爱好和特长等情况写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过自传对考生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2.查阅档案

(1)学籍资料。主要审查高中以来的学籍资料,一是核对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二是审查学籍资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补缺;三是审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为。

(2)奖惩信息。在校期间的处分情况一般会放入个人档案,如果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处分行为,不予录用。

(3)党员、团员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异地入党情况,党员资料是否完整,有没有受过党纪处分等。

(4)确定三龄两历。“三龄”即年龄、党龄、工龄,主要核实考生档案里面各种资料显示的年龄有无较大出入;“两历”指的是学历和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学历。

3.教师招聘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截至2025年9月1日未交回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备案。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据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安排岗前培训。新聘用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校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次校园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2025年校园招聘指标未完成情况下,转为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或引进成熟教师,引进条件继续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六)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校园招聘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本方案由鄂托克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监督电话:0477-6214882(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鄂旗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体重指数BMI测量表

3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

4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5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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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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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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