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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5校园招聘教师7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2025校园招聘教师7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鄂托克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经鄂尔多斯市编委办、市教体局、旗人社局等部门批准,决定开展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鄂托克旗基本情况

鄂托克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西部,地处蒙宁两自治区五市交汇处,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3万人,连续三年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百强县”,位列全国百强县第84位,西部百强县第9位。

鄂托克旗现有中小学15所(其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各1所,初中2所,小学9所),幼儿园22所,4个中心,有教职工2673人,在校生23631人。近年来,旗委政府将教育摆在民生之首,提出“一心一意办好鄂托克教育”发展思路,锚定“两年夯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六年大见成效”奋斗目标,制定教育发展“十件事”,为全旗教育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了解鄂托克旗教育请关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0477-6214883。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内蒙古工业大学(机电、化工)毕业生。第二批:第一批院校未报名人员和其他省属师范院校毕业生。第一批学校毕业生未招满,则招聘第二批学校毕业生。第一批招满的专业,则不再招聘第二批。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网报时间:第一批2025年3月4日-3月18日下午6:00;

第二批2025年3月23日-3月26日下午6:00。

第一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6日下午2:00-5:3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体育学院篮球馆。

第二批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音乐、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在面试之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留意电话或短信。

第一批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

第一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第二批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第二批面试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双一流”建设、“985工程”、“211工程”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学专业应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所学第二学位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为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至2007年期间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不含)之前。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体育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足球训练教师,若非上述院校毕业,则须毕业于体育学院,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和考取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及以上证书。

5.能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占事业编制。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汇鄂托克”人才科创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2024年10月8日发布)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四)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6万元标准核定(试用期不享受)。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

(五)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擅自离开鄂托克旗教体系统,要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有意且符合条件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或现场填写《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应聘体育教师人员须提供二级医院出具的体重指数BMI测量表,男性体重指数应在17.9-31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应在17.2-30之间,超出范围,不予通过。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递交。

7.应聘人员须对《报名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和现场进行。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指导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学业成绩评估

校园招聘不进行笔试,参考应聘人员在校学业成绩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参加资格复审。一般要查阅应聘者提供的本人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有效),成绩单中所有必修科目修满且无因考试不合格挂科补考记录,满足以上条件认定合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育体育局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未获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面试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成立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每组面试考官7人,外聘面试考官不少于一半。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1.音乐、体育教师面试有三项内容,专业水平测试、试讲和答辩。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20%,试讲占6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2.其他科目教师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试讲,由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应聘人员回答,面试组评价。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面试前,由教师招聘工作组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划定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场按有关要求设置,对应聘人员应聘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应聘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六)综合评估

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复审、面试等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评估,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

1.体检医院由旗教体局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1.审核资料

体检通过的人员填写《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考生是否有赌博、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过犯罪记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2)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考生在最高法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主要审查考生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3)个人征信报告。由考生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打印并盖章,主要审查考生的征信情况,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要求考生说明情况。

(4)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学生由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出具。通过学校、公司、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对考生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

(5)个人自传。由考生本人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读书、实习、参加工作经历,发表文章、获奖情况,爱好和特长等情况写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过自传对考生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2.查阅档案

(1)学籍资料。主要审查高中以来的学籍资料,一是核对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二是审查学籍资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补缺;三是审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为。

(2)奖惩信息。在校期间的处分情况一般会放入个人档案,如果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处分行为,不予录用。

(3)党员、团员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异地入党情况,党员资料是否完整,有没有受过党纪处分等。

(4)确定三龄两历。“三龄”即年龄、党龄、工龄,主要核实考生档案里面各种资料显示的年龄有无较大出入;“两历”指的是学历和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学历。

3.教师招聘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截至2025年9月1日未交回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备案。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据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安排岗前培训。新聘用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校园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次校园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2025年校园招聘指标未完成情况下,转为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或引进成熟教师,引进条件继续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提交会议审议。

(六)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校园招聘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本方案由鄂托克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监督电话:0477-6214882(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鄂旗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1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体重指数BMI测量表

3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

4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5鄂托克旗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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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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