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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5直接招聘教师2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25直接招聘教师29人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选拔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瀍河回族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为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直接招聘教师2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及郑州大学40所院校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7所院校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三)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22所院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四)将北京体育大学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上海体育大学、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体育教师招录范围;

(五)将中央音乐学院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音乐教师招录范围;

(六)将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届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英语教师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有的教师资格层次及专业应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层次和专业应聘,且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体育舞蹈专业应聘人员取得相应层次体育、舞蹈、音乐教师资格均可。

(五)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招聘体检要求。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招聘学科专业目录要求(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初中12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体育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二)小学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学前教育9名。

四、招录程序

我区在洛阳师范学院设立集中招聘工作站,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者请根据公告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以及参加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招聘工作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载明个人信息、就读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和学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纸质协议书的,可提供院系或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现场登录网签系统查看就业状态);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班或团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为资格条件应聘的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荣誉证书和佐证材料;

(7)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

(8)能够证明专业能力的重要获奖证书或相关材料;

(9)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10)2025年度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11)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

招聘条件为师范类毕业生的,若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为师范类的,需另外提供佐证材料。

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考官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依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

(三)试讲。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附件5)中随机抽课,考生准备15分钟后,讲授一节1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四)用人单位确定初步人选。用人学校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双向选择。用人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通过查阅初步人选个人档案,向其所在院(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由毕业生所在院校出具平时表现签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纪录者初步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签约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将个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德才表现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荣誉证书(以此资格条件应聘的本科生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递交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我区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离我区。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学校概不负责。

依据洛阳市相关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按规定享受住房、生活补贴等优惠。

五、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9-65235736(招聘期间拨打0379-6350866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0379-63994866 0379-63350680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招聘对象仅限本实施方案范围内国内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

(三)此次招聘后续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请应聘毕业生及时关注。

点击下载>>>

附件1: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招聘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2: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工作安排表.xlsx

附件3: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doc

附件4: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5:2025年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直接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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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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