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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永泰县招聘紧缺学科教师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市永泰县招聘紧缺学科教师17人公告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永泰县闽清县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22〕7号)精神,现将2025年永泰县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省内外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永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2025年永泰县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仅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ongtai.gov.cn)、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公布,后续面试通知、成绩公示、考核体检等信息,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87号南城办公区13A);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3)。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榕人社事〔2022〕151号文规定的岗位可按该文件执行开考比例。 

  (三)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和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编写教案,教案内容不记分。 

  4.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本组修正系数。 

  5.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5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面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当某岗位体检人选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体检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依程序报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一年)。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征入兵役除外),须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24859326  24872078)。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聘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驻永泰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永泰县教育局、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59326  24872078。 

  监督电话:0591-2485618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附件:1.2025年永泰县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2.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3.报名表 

    

    

  永泰县教育局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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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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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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