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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引进高层次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引进高层次教师5人公告

霍山中学作为一所省级示范高中,始终聚焦育人质量提升不放松,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学校管理,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荣获“国家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安徽省家教名校”、“安徽省绿色学校”、“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教师5名(详见学科计划表)。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

第1类。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能手)、省教坛新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第2类。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第3类。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

第4类。国家“双一流”高校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第5类。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第6类。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高校的师范类或省属师范大学(与安庆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同等位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四、学科计划

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引进高层次教师5人公告

五、引进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2025年毕业生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同学科高中教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http://www.ahhuoshan.gov.cn/)。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8:00至3月2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岗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加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26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开考比例。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其中:第1类人员免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同一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或超过30人时,则于专业测试前加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名,取前10位进入专业测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加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专业测试人选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加试方案另见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6.报名缴费。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或通知书)时按标准现场缴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需加试岗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三)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或加试岗位的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霍山中学共同负责。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需与报名表照片一致)。其中:(1)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月31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尚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时间为20分钟。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执教基本理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教材理解能力。报考人员在60分钟内按照抽签确定的课题撰写教学设计(课题由各学科第一位测试人员抽签确定),然后进行无生上课。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报考人员的上课效果进行现场打分。报考人员备课教材由考点提供。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录取办法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引进人员类型、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在引进人才计划总数内,优先免试录取第1类人员;第1类人员录取不足的,在第2-6类人员中进行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师范类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且均为师范类的,学历高的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学历相同且均为师范类的,主考官赋分高的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均为非师范类的,学历高的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学历相同,均为非师范类的,主考官赋分高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严格考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不予正式聘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服务期未满私自违约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离职的,须承担违约金。引进人员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办理调动或入编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人事档案转入霍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

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可直接落户我县,随迁配偶可按其原工作类别,优先就近安排相应的工作单位或由人社部门积极协助推荐就业;随迁子女,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在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属高中阶段学生,可安排在同类型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八、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霍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相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3.本次公开引进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64-5229913(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5229936(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564—5027576(霍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64-5229917(霍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引进高层次教师5人公告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安徽省霍山中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的证明.doc

霍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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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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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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