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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监利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荆州市监利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60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解决教育系统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化解我市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足,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监利市教育局将赴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监利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3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5年8月1日之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在监利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有正式编制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校园招聘的网络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

1.网络报名

①报名: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6日17:00。应聘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时进行备注说明。  

②资格审查: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7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③打印准考证:2025年4月13日9:00至4月16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2025年4月15日9:00至17:0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至17:00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行政楼招聘大厅

3.所需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③报考岗位所需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考试合格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④监利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⑤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同时按1-4的顺序整理。

4.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博雅楼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段学科知识。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范围;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8分钟。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17日

2.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博雅楼

(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签约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体检、考察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在监利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应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校园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监利市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监利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监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3300801(监利市人社局)、157-1784-9508(监利市教育局)。

 

监利市教育局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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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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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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