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舟山市岱山县教育局2025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舟山市岱山县教育局2025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第1批:已取得相关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含在舟山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网报时间:3月31日–4月14日,现场确认时间: 4月16日至4月18日工作时间。

第2批:今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地市高校),网报时间:5月13日–6月13日,现场确认时间: 6月17日至6月20日工作时间。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将不再受理。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岱山县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岱山县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岱山县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岱山县的港澳台居民、在舟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舟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五)在岱山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报名方式:

1.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后续操作。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申请人须按申报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填报相关问题可以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中的说明。

2.选择“认定机构”,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因此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所属地县级认定机构。

3.选择“确认点”,可参考以下第四部分。

4.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白底证件照。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体检、做资格证所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5.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四、现场确认:

1.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到“舟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4号、5号窗口) 电话:2283300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可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体检地点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

2.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申请人所在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其中岱山县现场确认在岱山县行政中心B3楼213(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电话:0580-4471180

定海区:定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2601163

普陀区:普陀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3028211

嵊泗县:嵊泗县办证中心 电话:5592527

3.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认定所需相关证书):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在读研究生提交本科学历)、应届生(学籍)、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认定系统验证没有通过或无法验证的项目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交确认点,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人员提供本地现役证明替代,在本市就读的外地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港澳台居民还需通行证。

(3)学历证书

a.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b.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c.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d.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页面(ntce.neea.edu.cn)查询。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6)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

(7)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

正规纸质清晰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电话,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将退回。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按所报批次网报成功后,需在该批次网报时间段内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逾期或非定点医院无效,自行打印公告附件中空白体检表,申请中小学教师需下载附件一“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0年12月制订), 申请幼儿园教师需下载附件二“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0年12月修订)。 (不得采用其它版本的体检表,内科检查心脏需心电图,腹部器官需B超),定点医院如下:

舟山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及实习指导教师)、定海区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院(新桥路355号)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电话:2266059,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15到9:30,法定假日休息。

普陀区教育局定点医院为浙江普陀医院体检中心。电话:3030134,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到9:30,法定假日休息。

岱山县教育局定点医院为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电话:7339628,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9:30,法定假日休息。

嵊泗县教育局定点医院为嵊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电话:0580-5283096,时间为工作日(需事先现场预约),法定节假日休息。

申请人需带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证件照(和网报一致的照片)供体检医师核实盖章,不要留空格项,有医院出具的最终体检合格结论方可认定教师资格。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结束请在体检表上另手写注明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类别(高中、初中、小学)以及电话号码,出示本人身份证,经医务人员审核后上交。个人一律不得带回。注意事项:体检前晚早睡,保证充分休息,晚餐少食油腻,勿饮酒,晚上10:00后禁食,体检当日,早上空腹,衣着宽松,勿穿有金属的衣裤,不穿连衣裙,早上不要激烈运动。

申请人员须在定点医院以及该批次网报时间段内体检、体检表格不可私自带回。

六、咨询电话:

舟山市教育局8128716 定海区教育局2043957

普陀区教育局3028211 岱山县教育局4471180

嵊泗县教育局5086282 浙江海洋大学8186345

七、其它:

1.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者,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受理申请的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公告。

4.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行政处罚。

5.认定机构在认定结束后会短信告知申请人领证(快递或自取),请申请人将随附的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请保证手机畅通。

点击下载>>>

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岱山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5年3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