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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2024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2024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9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9名,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个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在4月28日下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回报名费。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其他说明:

(1)已被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路桥区教育局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时已签约人员)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路桥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现役军人、路桥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截止2024年4月25日)的在编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信息发布

招聘通告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www.luqiao.gov.cn)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摄录头像。本次招聘笔试和2024年路桥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国有企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笔试将同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1)4月25日:语文、社会、特殊教育学科;

(2)4月26日:数学、英语、科学、信息科技学科;

(3)4月28日:体育、音乐、美术、中职建筑学科。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官小学北侧)。

3.报考费:50元/门,共100元。

4.报名材料:

(1)《路桥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大学期间学科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或电子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

(4)其他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

(5)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区外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放宽条件报考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材料,其中师范类毕业生放宽学位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区内非编教师放宽年龄须提供《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附件3)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工资清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5.咨询电话: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0576-89210976,中职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有疑问的请咨询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蔡老师0576-89223158。

(二)领取准考证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4年5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请考生自行把握。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6月上旬在指定平台发布的面试通知。

2.面试内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④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技能测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最后一名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相同,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在指定发布平台,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未按时参加择岗、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且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报考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点击查看>>>

1.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路桥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3.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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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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