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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2025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2025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决定择优招聘普通高中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2025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2024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11所师范院校的2024届、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第3条所述11所高校之外的其他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体检、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与附件“报考岗位专业”相匹配,所学专业审查认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或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暂未取得相应证书或证明的,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6.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3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至2025年3月27日17:00。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须拍照或扫描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原件。

⑴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⑶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本科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须提供师范类证明(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

⑹须提供的有关奖项: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考核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当天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是否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微型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微型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微型课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则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微型课试讲成绩、笔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校,并于2025年8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聘用期内工作岗位须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未满5年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和监督。招聘单位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因入围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其他影响聘用情形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已入围2025年德清县招聘教师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报考。

6.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7.未尽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8.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监督电话:0572-81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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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德清县教育局择优招聘高中教师计划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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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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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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