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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2025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2025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决定择优招聘普通高中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2025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2024届、2025届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11所师范院校的2024届、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第3条所述11所高校之外的其他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体检、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与附件“报考岗位专业”相匹配,所学专业审查认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或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暂未取得相应证书或证明的,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6.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3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至2025年3月27日17:00。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须拍照或扫描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原件。

⑴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⑶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本科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须提供师范类证明(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

⑹须提供的有关奖项: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考核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当天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是否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微型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微型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微型课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则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微型课试讲成绩、笔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校,并于2025年8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聘用期内工作岗位须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未满5年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指导和监督。招聘单位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2.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同时,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因入围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其他影响聘用情形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已入围2025年德清县招聘教师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报考。

6.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7.未尽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8.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监督电话:0572-81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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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德清县教育局择优招聘高中教师计划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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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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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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