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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龙山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西龙山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龙山县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热爱龙山,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七)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学士本科。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学士本科生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近5年曾报名参加龙山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后,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主动放弃引进资格的人员,以及引进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期满的人员。

 (十一)曾为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主动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计划

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所有引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

三、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xz.gov.cn/)、龙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xxls.gov.cn/)、龙山红星网(http://www.lsredstar.com/)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9:00至4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网络邮件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1srcb202@163.com。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

④《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⑤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等级证;

⑦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②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③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或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④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如已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由相关招引单位按有关规定认定。

⑤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⑥龙山县外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引单位对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招引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应达到1:3。若相关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引单位提出意见报本次招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引进计划并公告。报考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及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复试环节,复试于考试当天进行。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统一设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成绩未合格者,不能进入引才下一环节。

4.本次考试根据需要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考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相关岗位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岗位,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1.监督电话:

中共龙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6238611

2.咨询电话:

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  0743-6232700

龙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3-6230575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0743-6236459       

六、相关待遇

   (一)考试待遇。1.畅游龙山。参加本次引才考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享受龙山县内景区门票免费(考试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2.提供免费入住。应聘人员均可申请考试前一天晚上免费入住指定的酒店(人才驿站)。3.享受交通补贴。应聘人员考试结束后,凭考前三日内本人赴考点实名制有效交通费票据、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湘西州内不超过100元、湘西州外湖南省内不超过300元、湖南省外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据实领取补贴。

   (二)引进待遇。本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方案》(龙人才发〔2023〕1号)享受相关引才政策待遇(附件4)。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非教育医卫类、医卫类引才岗位详见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具体信息详见网址:https://rsj.xxz.gov.cn/ywxx_170/rcyj/)

附件:

1.2025年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龙山县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节选)

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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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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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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