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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市2025年将赴高校招聘教师88名,在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含2023年和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校园招聘。先在陕西师范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同时设点招聘,以上2个招聘点招聘结束后,将该2个招聘点未招聘完成的岗位和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未招满的岗位进行整合,作为赴东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的岗位,若两个考点岗位招聘满、就不在再赴东北师范大学设点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可优先选择陕西师范大学或海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岗位75个,详见附件1,万宁中学4个岗位为A岗,其他中小学岗位为B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A岗里的任意学科或是B岗里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报考A岗的后续无需再选岗,报考B岗的后续再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岗。

海南师范大学招聘岗位13个,详见附件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择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后续再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岗。

由于陕西师范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同时设点招聘,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陕西师范大学或海南师范大学的招聘岗位,且每个考点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和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学士及以上,需与学历对应。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⑤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⑥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⑦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⑨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资格条件

①年龄为 18 周岁及以上、35 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8日至2007年3月17日。

②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的可无需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只须具有理学学士及以上或是工学学士及以上,具备科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

③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④2025届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及2024届毕业生须具备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签约、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3月18日9:00-3月24日17:00

(2)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3月18日9:00-3月24日17:00

(3)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3月18日9:00-3月29日17:00(若报考岗位已经招聘到、可改报至符合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00-3月29日17:00)

2.本次招考期间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报名。

(1)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589

(2)海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592

(3)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593

本次招聘将按行程安排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招聘。具体招聘地点、时间的设立和调整,由“工作小组”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单个考点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段学科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的报名材料如下(网上报名以 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 2MB 为准):

①《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报考承诺人贴照片手签后上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⑥应届毕业生证明(2025届毕业生提供);

⑦承诺书(2025届毕业生提供)(附件4);

⑧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⑩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6);

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或者全国法院”(在同一页纸上,须清晰打印));

有关说明: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届时无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由本人提交承诺书,承诺在 2025 年8月31 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人员,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本次校园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为 100 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 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各考点均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或专业知识(含撰写教案)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平均分数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①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资格复审要求对学历等资料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

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 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选岗、签订协议书及报到

B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A岗无需再选岗,市教育局与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入围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岗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的情况。

(八)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工作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公示期间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由市市人社局、委编办、市教育局、社保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录人员后,无故放弃录取者,五年内不允许报考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社保等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 5 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和要求

(一)“工作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 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 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 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 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22291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

1.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xlsx

2.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海南师范大学考点).xlsx

3.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xlsx

4.承诺书.docx

5.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7.专业目录.zip

万宁市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小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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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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