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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2025年度新任教师招聘16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2025年度新任教师招聘16名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建设我县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宿松县公开招聘16名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6人,其中程集中学5人、宿松中学6人、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3人、花凉中学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5年度宿松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20250101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宿松籍”人员。宿松籍的认定标准为:高(中)考录取时为宿松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年(2024年3月25日前)户籍已迁入宿松县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学位;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上统一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邮箱:ssjszp@126.com;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6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接受补报。

3.报名材料

(1)《2025年宿松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本人关于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以本科学历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师范类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所学专业未注明“师范”或“师范类”,除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书面承诺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②大学毕业生档案中的高校成绩单复印件:可由大学毕业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须有“教育学(必修)”“心理学(必修)”“学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课程的合格成绩。

③2025年应届毕业的,可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成绩单上须有“教育学(必修)”“心理学(必修)”“学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课程的合格成绩。

④获得师范生免认定资格并取得《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

(7)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网络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按序扫描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20250101高中数学李某某”,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ssjszp@126.com,并注明邮件标题:20250101高中数学李某某;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有效、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将于4月3日14时前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4月3日16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4月8日(上午8:00-12:00)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于报考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1.笔试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计划数为1人的,按计划数的1:7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人的,按计划数的1:6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人的,按计划数的1:5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和内容:采取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无生上课内容为招聘岗位教学内容(高中必修),现场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面试当天考生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为4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

(3)成绩计算: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70%+现场答辩成绩×30%。各项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运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无生上课)。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对象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保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办法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宿松县教育局将按照面试成绩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的具体任教学校。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约定3年最低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严格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宿松县教育局、宿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56-7813475(宿松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

0556-7813433(宿松县教育局)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5年度宿松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宿松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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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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