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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2025年第二批高中教师招聘21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2025年第二批高中教师招聘21名公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一)岗位计划。岗位计划21个,具体学科岗位为数学5人、物理4人、化学2人、语文3人、英语5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二)引进对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部分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具体学科岗位条件见公告附件1《丹江口市公开引进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具备引进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于丹江口市高中学校。由丹江口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学校学科需求选派到丹江口市高中任教。人事关系隶属学校每年对引进人才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三)生活补贴。按照《丹江口市支持大学生在丹就业创业九条措施》政策,给予在丹就业的博士8万元一人一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一人一年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四)租房补贴。按照《丹江口市支持大学生在丹就业创业九条措施》政策,在丹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丹租房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0元、4000元一人一年的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五)购房奖补。按照《丹江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七条措施(试行)》政策,在丹就业且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享受在丹江口市城区新购买商品住房的面积奖补或资金奖补政策。

(六)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招聘对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均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止2025年4月30日17:00,逾时不予受理。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核时间止2025年5月1日17:30。报名资料包括:(1)《丹江口市2025年度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报名表》;(2)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扫描件;(3)往届毕业生按公告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电子扫描件。

2.现场报名。考生可在相关高校推介会现场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②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对照《岗位计划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③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

④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⑤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单位: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19-5239200。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岗位引进计划调剂。根据各岗位的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自动核减该岗位的引进计划,直至该岗位的引进计划数等于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对核减的岗位计划,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岗位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对相关岗位的引进计划进行调剂,岗位计划调剂情况通过水都网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独立备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通过水都网发布面试公告,报名人员需在公告的面试时间到达面试地点,逾期视为放弃。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不足3:1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正常组织面试。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线,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考生本人书面签字确认。

5.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通过水都网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全部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进单位可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管理

1.拟引进人员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水都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

3.报到要求。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5211336。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中共丹江口市委人才办、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江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5239200、0719-5230031。

附件1:丹江口市公开引进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丹江口市公开引进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丹江口市委人才办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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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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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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