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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等,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收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gnun.edu.cn/index.htm)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附件《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有关要求:报名有关要求: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应聘者于2025年3月19日12:00至4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进行报名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2:00至4月7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人事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20日8:00至4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1)缴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gnun.edu.cn/index.htm)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岗位重点测试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技能,相关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团队合作与进取精神、创新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方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通过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通知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和场所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其他医院和场所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备案及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人社厅备案。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本公告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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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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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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