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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我校师资专业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智汇潇湘·西望你来”2025年湘西自治州招才引智活动公告》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引才工作在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四)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五)引进范围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取得国内高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岗位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他岗位要求”栏标明的为准。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考符合相应条件的岗位;

(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八)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3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10.近5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期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以上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27946720@qq.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提供学校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单、科研成果或业绩成果、相关资格证及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档(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报名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引进资格。

(6)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按照“随到随引”政策引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考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试、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743-8535338

(二)政策咨询电话: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43-8730233

七、政策待遇

经上级同意,本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关政策待遇(附件4)。

八、其他说明

(一)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对参加本次人才引进面试的考生,由州本级据实发放面试补贴(面试结束后,凭面试前三日内本人赴吉首市实名制有效票据、身份证及准考证,按州内不超过100元/人、州外省内不超过300元/人、省外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发放)。考生可凭面试准考证(加盖州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印章)及身份证,享受州内部分收费景区门票免费或优惠(面试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活动指南详见“湘西文旅”、“湘西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湘西自治州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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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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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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