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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旌德县2025招聘高中新任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旌德县2025招聘高中新任教师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教师招聘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旌德县公开招聘高中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5年旌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高中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5年旌德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jd.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199)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姓名 材料名称”命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证书原件的需上传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2025年非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

④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2)。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4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4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1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 2025年4月26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本人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3.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能够证明本人与家庭所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到旌德县教体局人事监察办公室(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外108-2号203室,联系电话:0563-860227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6日12:00至14: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5年度旌德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旌德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驻县委办纪检组全程监督。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

8∶30—10∶0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旌德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4月26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合成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服务基层加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合成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于2025年5月中旬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旌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2分形成笔试合成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承诺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2.属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资格复审时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办理资格复审等。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页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驻县委办纪检组全程监督。专业测试时间、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等相关事项将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60分)和答辩(40分)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折算成百分制。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

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折算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折算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旌德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参加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教体局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旌德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602270(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监察办公室)

0563-8602266(县教体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63-8601110(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旌德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笔试考试大纲

    3.书面承诺模板1-2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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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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