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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许昌市(含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经开区、东城区,以及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许昌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具有许昌市户籍。

(二)持有效期内的许昌市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2025年许昌市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有许昌户籍或居住证的许昌市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四)驻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序号

资格证类别

学历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查询),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认定资格种类

认定对象

许昌市教育局

高中、中职类资格证

许昌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许昌辖区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驻许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禹州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禹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长葛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长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襄城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襄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鄢陵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鄢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魏都区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魏都区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魏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等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建安区教育体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证

建安区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建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河南农大许昌校区、中原科技学院、许昌陶瓷学院等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认定机构,以选择的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特别提示: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认定步骤

2025年上半年许昌市开展两批次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认定流程: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确认阶段—认定阶段—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4月7日8:00—4月18日17:00(认定人员范围: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在读人员”;在读专升本、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申请认定;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第二批次:2025年6月16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人员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认定的人员)。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底。

3.签署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4.“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必须按照按照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证书申请,选项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报名,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报。

(二)体格检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要体检。申请人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1份),申请幼儿园资格申请人员请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附件3,1份)。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请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和网报照片同一底版,在体检表右上角填写网报“报名号”,格式为:报名号******(字迹清晰,请谨慎如实填报)。

注意: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底。2.胸透产生的辐射对孕妇有影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孕妇在有效期内认定均可。如果孕妇坚持认定,X线(胸透)检查可暂时不做,待X 线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市、县级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第1批网报体检时间段:2025年4月14日-19日;

第2批网报体检时间段:2025年6月18日-28日。

各认定机构具体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各认定机构认定公告,以各认定机构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各级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信息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1.携带身份证、体检表;须空腹,即禁食、禁水。2.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相应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5年4月16日–4月23日;

第二批:2025年6月25日–7月2日。

网上确认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

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若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 –“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网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段:2025年4月23日–4月25日,地点见附件1;

第二批网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段:2025年7月2日–7月4日,地点见附件1。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系统“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

注意:以上2类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有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是指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的预审,目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是指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的确认状态。

(四)认定阶段

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五)证书发放

第一批2025年5月底(具体时间以各地官网通知为准)。

第二批2025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地官网通知为准)。

许昌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体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将适时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请及时关注。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不得多个证件拼图上传。

(一)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页《居民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含专升本)。

4.驻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

(四)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1.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电话、现场审核点及体检医院信息一览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用)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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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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