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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可在“浙里办”中“我的证照”里查看)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台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5届毕业生以及台州市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台州高校2025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18日。

2.台州高校2025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后由学校发布,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之后即可按照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时间和地点见附件3)按时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大小2.5厘米×3.5厘米),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报,申请人网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

(1)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学信网认证学历后下载,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且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4)其他材料(请将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②人事关系证明(仅驻台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须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③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2025年7月10日前,台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 各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3.公告发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认定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栏目)

咨询电话(单位)

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目)

88582086台州市教育局

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833/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领域-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栏)

88224861椒江区教育局

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

84121155黄岩区教育局

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03188/index.html(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82909967路桥区教育局

https://linhai.tzedu.net.cn/ (公告公示栏目)

85311600、85311962

临海市教育局

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282/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或“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

86103165温岭市教育局

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494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或“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

81758275玉环市教育局

https://www.zjtt.gov.cn/col/col1229811362/index.html或“天台微教育”微信公众号

83173979 天台县教育局

“仙居教育”微信公众号

89372173仙居县教育局

“三门教育”微信公众号

83333178三门县教育局

附件: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

台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浙江省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附件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浙江省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浙江省台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附件3.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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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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