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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广德市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宣城广德市义务教育学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0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拟面向社会引进部分学科优秀教育人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5年我市桃州镇及桐汭、升平、祠山街道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拟引进20名优秀教育人才,其中A组设10个岗位,具体见附件1;B组设7个岗位,具体见附件2。

根据报名情况,若A组岗位报名出现缺额的,其空缺岗位计划数纳入B组岗位招聘。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A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B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广德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已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通过广德先锋网(http://www.gdxf.gov.cn/)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A组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8:00至5月8日17:30。

B组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8:00至5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s://gdzk.xinanpta.cn/。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完整,导致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则视为不合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A组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5年5月9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5年5月9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B组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5年5月16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5年5月1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笔试

A组岗位不设笔试环节。

B组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72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内容:见笔试大纲(附件3)。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材料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对象:

A组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B组岗位:根据各岗位引进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少于1:3比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递补次数以统一发布的递补公告次数计,下同)。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所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络的,视为放弃处理)。

(七)成绩合成

A组岗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即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在广德先锋网另行公布)。

B组岗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即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在广德先锋网另行公布)。

B组岗位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合成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递补人员的确定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广德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按规定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协议。同岗位考生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对未在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相关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达到广德市人才引进相关奖补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并按照已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四、监督

本《公告》由广德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引进工作由广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即取消其资格。

本次引进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先锋网(http://www.gdxf.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络的,视为放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63-6015009

监督电话:0563-6022284、0563-6015002

附件: 1.A组岗位计划及报考资格条件

   2.B组岗位计划及报考资格条件

   3.笔试大纲

                广德市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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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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