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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6人公告(安徽师范大学考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6人公告(安徽师范大学考点)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东部,是南京、合肥都市圈的“双圈城市”。现辖3县3区,拥有3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开发园区,面积404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20.1万人,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2020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马鞍山考察,赋予马鞍山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马鞍山市是伴随着新中国成长起来的一座工业之城、港口之城、绿色之城、文明之城,是一座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富有历史底蕴,集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于一体的城市。

为集聚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届安徽籍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跨省要求、经培养学校和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外省籍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

本考点拟招聘6个岗位(后续如有剩余岗位,考点设置、招聘岗位请关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属“国家公费师范生”的专业需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属研究生的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与招聘岗位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学历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4月8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拟设考点高校就业信息网等网站和马鞍山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1.在线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扫码(QQ或微信扫码均可)进行在线报名,二维码如下:

在线报名后,报考人员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同个人本科学位学历、研究生在读证明、教师资格、简历等材料(制成1个PDF件)一并发至指定邮箱(27284595@qq.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学校+专业+姓名”(如:安徽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XXX),并在报名登记表“求职意向”中填写学段(高中或初中)。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8:00-4月15日17:00。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汇总在线报名信息后,同时对报考人员发到指定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在专业测试当日须携带《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在读证明、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材料原件核查退回,复印件留存一套)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面试答辩和无生上课两个环节,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时间每人30分钟。

1.面试答辩

满分为40分。考官根据教学要求,结合报考人员报考岗位等情况进行提问,报考人员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2.无生上课

满分60分。报考人员进行无生上课,准备和上课的时间为25分钟。

报考人员先进行“面试答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报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无生上课”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无生上课”环节(未达到比例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无生上课”环节)。

3.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成绩为面试答辩成绩与无生上课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报考人员专业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以无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下一环节,若上述两项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当场公布),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现场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未能按时参加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五)岗位确定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用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市教育局按规定对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审查人事档案。审查档案时,报考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体检、考察环节可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及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教师招聘有关规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聘用合同。

2.符合我市教育领域专项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

3.未尽事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人社局解释。

六、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教育局:0555-2310108

马鞍山市人社局:0555-2366833

监 督 电 话:0555-2478003

点击查看>>>

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

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要求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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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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