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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人公告(内蒙古师范大学)-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人公告(内蒙古师范大学)

根据《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赴内蒙古师范大学为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人才。

一、人才引进原则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详见:附件1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资格条件

1.A类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①名优骨干教师,在职在编且参加工作满三年,学历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或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公费本科生,或学历学位俱全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本年度通辽市教育局明确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范围执行),本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生,同时需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相当层次类别业务称号的教育人才,或近五年辅导高中学生学科奥赛并获得国家奖牌的优秀教练(教师);

②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

③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中一流大学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本硕专业一致)。

B类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①名优骨干教师,在职在编且参加工作满三年,学历为: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或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执行),或学历学位俱全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本年度通辽市教育局明确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范围执行),本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生,同时需具有盟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能手或相当层次类别业务称号的教育人才;

②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生;

③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本硕专业一致)。

C类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①六所部属师范院校非师范类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②六所部属师范院校以外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本科生。

2.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7日(不含)至2007年4月7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需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即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羽毛球馆。

应聘者现场投递简历后,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2.材料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核表》(见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包括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相关内容)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在职教师提供各类奖项和成果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环节。

(三)综合测评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分为两轮,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第一轮测评在高校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测评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第二轮测评,如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第二轮测评。

第二轮测评在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采取课堂实操授课方式,备课时间(含熟悉学生过程)120分钟,授课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测评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第一轮测评成绩×30%+第二轮测评成绩×7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另行测评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考核的,按不合格处理。

测评时间、地点安排由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人才引进情况确定。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同批次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根据聘用人选到岗情况,分批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通过调动方式聘用的在编教师,办理调转手续,并按原有职称岗位等级聘任。

(八)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后发放安置费。

对通过调动方式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调入后考察期6个月,考察期考核合格且工作满一年后发放安置费。

A类人才:给予安置费100万(签订十年服务期合同,连续服务十年);

B类人才:给予安置费80万(签订十年服务期合同,连续服务十年);

C类人才:给予安置费60万(签订十年服务期合同,连续服务十年);

安置费最终金额和发放形式按最新修订的《霍林郭勒市人才引进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人才随迁配偶安置工作遵循“对等、合规、自愿”原则,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根据空编情况确定安置单位;属国有企业人员的,由市国资委牵头,统筹安排到国有企业;属教师、教辅人员身份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鼓励急需紧缺人才配偶在霍林郭勒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霍林郭勒市最低服务期限十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辞职或调离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需退还全部安置费并缴纳已发放安置费20%的违约金。

五、取消资格情形

1.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前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延期到2025年12月底取得教师资格证。

5.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9.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依据本方案开展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

根据人才引进情况和学校需求,由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数量和岗位条件的调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和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流程按照《霍林郭勒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霍党发〔2024〕1号)政策执行,若招聘期间上级部门下发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则待遇及支付方式等政策,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要求,调整我市《霍林郭勒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霍党发〔2024〕1号)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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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2025年上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霍林郭勒市第一中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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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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