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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报名各项信息均不能更改。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行承担。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除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年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应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查阅相应规定。

  (六)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2110:00—2420: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42110:00—25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42110:00—26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512—18日;

  面试考试时间:517—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56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信息注册: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已在我省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高校在校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

  3.照片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4.考区选择:本次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考区报考,报名完成后不能更改。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网报系统反馈为准。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提示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反馈到考生在系统填报的电子邮箱。如提示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应按照邮件内容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提交,并通过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1)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函〔2022330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9个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可参照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全部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更新时间:202412月)(附件2)实施,报名系统按照新要求同步执行。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3)。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程序: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程序: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教材应在《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附件4)中选择,保持整洁、无字迹,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抽题。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第二步:备课。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专业概述。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含考官追问)。

  第四步:考生试讲。要求有板书,时间10分钟。

  第五步:考生答辩。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88 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预计考生可于2025611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2025625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

  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申请)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1.黑龙江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12) 

  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 

  4.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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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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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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