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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贤聚西山”教育人才储备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贤聚西山”教育人才储备引进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位于滇中腹地、昆明市主城核心区西南区域、美丽的高原明珠滇池湖畔,因辖区内著名的西山风景名胜区而得名。西山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繁荣,发展潜力巨大,是省级机关、金融机构、产业园区、医疗资源最集中的省会城市主城区之一。辖区面积约881.32平方千米(滇池水域111.34平方千米),滇池湖岸线68千米,海拔在1750~2622米之间,森林覆盖率53.87%,常住人口98.31万人,城镇化率94.17%。年平均气温17.1℃,四季如春,气候适宜。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事业人员队伍结构,全面发挥事业人才队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实施西山区教育系统事业人才储备引进计划,通过考核调配方式逐批引进教育领域事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教育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所在单位与调入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或可顺向流动性质单位);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与“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教育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或二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州(市)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持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获得州(市)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2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三)下列人员不在储备范围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有不定等次,或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含正在核查的线索),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第一批次引进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5月30日下午17:00。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由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申报人员在参加引进整个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引进资格。

五、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请提供《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事业人才信息采集表》(附件1)、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并将以下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xssyrcyj@163.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蓝底彩色证件照;

3.本人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扫描件;

4.证明个人能力、特长、专业的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

5.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6.本人自荐材料1份,1000字左右。

相关材料需每项单独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JPG或PDF格式后打包上传(图像清晰),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本人签字确认,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西山区教育事业人才储备材料”。

现诚邀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业人才来西山共谋发展。西山区将结合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招才纳贤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参加引进储备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引进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办理引进手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引进工作的报名人员,一旦发现即取消引进资格,并不得参加后续相关程序。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须服从引进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二)本引进公告由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组织部人才科:0871-68227547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0871-68236142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046909

附件1:昆明市西山区教育系统事业人才信息采集表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

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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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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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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