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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财贸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财贸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部分专业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学校发展,临沧财贸学校2025年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名。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

二、引进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招聘2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应急救援技术教师1名,无人机操控与维护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安心工作,严格认真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发布公告报名之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4.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5.专业要求:

序号

需求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名称

毕业年限

其他条件

1

应急救援

技术专任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并取得学士学位

及以上学历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消防工程

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

未就业毕业生(含2023年至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取得

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2

无人机操控

与维护专任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并取得学士学位

及以上学历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测绘工程

人工智能

通信工程

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

未就业毕业生(含2023年至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取得

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5.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临沧财贸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临沧财贸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和电子版正规照片;扫描件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2025年毕业的提供毕业证明)、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的提供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打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后,上传至邮箱:lccxbgs@126.com。

(2)报名时间:4月14日08:00至4月23日24:00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23日(每日工作时段:上午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临沧财贸学校

联系人:陆老师:13529619183;

杨老师:14787556042。

(2)报名提交资料:2025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25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双学位双学历的必须提供双学位双学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临沧财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程序。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23日24:00前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手机联系不上,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2名及以下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每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只有1名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引进。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3名及以上人员参加考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官在5人以上,其中包含外部邀请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室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于2025年4月26日24:00前在临沧财贸学校公告栏公布。

2.时间及地点

(1)笔试:2025年4月26日 09:00—11:00,地点在临沧财贸学校校内(具体考场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面试:2025年4月26日 14:30—17:00,地点在临沧财贸学校校内(具体考场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

(五)资格复审

2025年7月2日至3日,学校行政办公室牵头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所提交报名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真实。

(六)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按《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规范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77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规范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78号)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级机构站点→临沧市人民政府→部门通知通告→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完成后,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转正定级。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违约

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按就业协议和附属协议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四、人员递补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拟聘用人员一旦被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七)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临沧财贸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九)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行政办公室电话(兼传真):0883-2122797;

陆老师:13529619183;

杨老师:14787556042。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3-2160142;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83-2124315;

中共临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3-2122531;

学校党总支办公室:0883-2137572。

附件:【附件:临沧财贸学校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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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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