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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补充工作力量,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天津市中华文化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天津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的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研部教师(专业技术岗八级及以下)2名,主要从事统战教学和科研工作,详见《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业目录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6.35周岁(含)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

7.热爱统战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天津统一战线门户网站(https://www.tjtzb.org.cn)和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tjsy.org.cn)发布。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邮箱:ssyrsc@tj.gov.cn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23日,报名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00。

3.联系人:贡老师、马老师

4.联系电话:022-27498718

5.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件提交pdf格式。

6.资格审查结果在2025年4月30日17:00以前通过邮件及电话回复。准考证通过报名邮箱发放,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7.资格复审。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在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之间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授课艺术和潜在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由市社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tjsy.org.cn)公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支付。

(二)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由市社院党组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满60分,不得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考务咨询及举报监督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22-27498718

举报监督电话:022-87381756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点击查看>>>

1: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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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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